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代码:490100)
1、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计算截止日期为2007年7月31日)以上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名条件的政府部门人员须按照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录取总额的20%。
2、研究方向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MPA培养方案的要求和我校的特色优势,我校MPA的主要研究方向包括公共政策分析(包括一般政策分析和部门政策分析)、政府改革与治理、公共人力资源与绩效管理、税务管理、市政与公共事业管理等。具体培养方案请登录MPA中心主页spa.xmu.edu.cn查询。
3、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另行安排;其余3门全国联考。
4、参考书目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福建招生考试网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2005年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福建招生考试网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5、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老师、孙老师 联系电话:0592-2186478
所在单位: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 网 址:spa.xmu.edu.cn